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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将对所辖国土进行4类主体功能区划分 哪些土地禁止开发年底见分晓

2007-9-19 9:41:54

   哪些土地需要优化开发?哪些土地严禁开发?从现在起,我省将对所辖国土进行主体功能划分,分为优化开发、重点开发、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。今年年底,基本确定全省各主体功能区范围、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。 
    昨天,省政府公布了《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根据通知,我省将把所辖国土划分为优化开发、重点开发、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,并按其主体功能定位,明确开发方向,控制开发强度。划分过程中,资源环境承载能力、现有开发密度、发展潜力,以及未来我省人口分布、经济布局、国土利用和城镇化发展等因素,都将考虑在内。
    从现在起到今年11月,我省将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课题研究。今年年底,我省将提出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思路,基本确定全省各主体功能区范围、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。
     明年3月,《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(草案)》将初步形成;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、修改完善后,上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与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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